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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州区委编办积极开展机构编制评估工作,对重大改革、重点工作、重要项目的机构编制管理效果进行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调整机构编制事项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提升了机构编制管理水平,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机构编制保障。。

    (一)科学设定评估内容。在评估部门单位职能配置和职责履行、机构设置、领导职数配备等机构编制事项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将扩权强镇改革试点、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法人公示信息抽查等年度重点工作纳入评估内容,做到机构编制评估工作与各项重点工作同部署、同开展,确保掌握评估部门(单位)运行情况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二)合理确定评估对象。根据评估内容的分类及实际工作经验,将涉及扩权强镇试点工作相关的12个乡镇、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工作相关的21部门(单位)和法人公示信息随机抽查及定向抽查的11个事业单位共计44家机构作为评估对象,确保评估对象覆盖重点、针对性强。

    (三)严格落实评估程序。区委编办专门成立3个调研评估工作组,按照拟订评估工作方案、部门自评、调查测评、总结反馈等程序,采取听取评估对象情况介绍、查看文件资料、集体座谈、个别访谈等形式,对评估对象作出客观评价,汇总形成评估报告。

    (四)强化评估结果使用。将此次机构编制评估结果作为调整被评估单位机构编制事项、改进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通过调整“三定”规定,进一步优化配置职能、机构设置,调整和改善人员编制结果,切实解决单位职责交叉、权责脱节、人浮于事等问题,增强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同时此次评估结果也将为推进扩权强镇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两项试点工作提供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