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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市委编办立足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新要求,积极研究探索,强化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机构编制保障。

(1)理顺环境保护职责。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的通知》,建立以各级政府为主导,各级部门为主体的环境保护监管格局。进一步厘清市级30余个部门的环境保护职责,解决职责交叉问题,并要求市级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向社会公布环境保护的责任清单。同时,要求县、乡两级参照市上做法强化环保责任。环保监管实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网覆盖。

(2)加强环保机构建设。一是在市、县环保机构健全的基础上,要求在全市乡镇(街道)相关综合办事机构加挂了“环境保护办公室”牌子,构建了市县乡三级环境保护监管机构体系。二是为市林业局设置湿地保护科,强化湿地公园生态保护与管理;三是为市水务局设置河湖管理保护科,落实河长制工作职责。

(3)强化环保工作力量建设。为市环保局增加行政编制,积极支持环保系统补充工作力量;设立乡镇环保机构后,共配备乡镇环保专(兼)职工作人员347人,有力的补充了环保工作人员力量。

(4)确保环保工作司法衔接顺畅。为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加强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工作。据了解,2017年1-9月,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办结环境资源案件3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