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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强化责任履行。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学习了《四川省市、县机构编制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准确把握文件精神。同时,明确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由监督检查科负责牵头揽总,各业务科室积极配合,负责市本级规范性文件的报备和各县(市、区)委编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二、强化审查实效。积极将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与已制发文件审查工作紧密结合,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查、有错必纠”的审查原则,会同相关科室重新对今年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严把政策法规关,防止规范性文件不备、不查。截至目前,市本级梳理并向省委编办备案规范性文件2件。

    三、强化上下联动。按照市(州)编办应当下备一级原则,及时将《四川省市、县机构编制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转发各县(市、区)委编办,要求明确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并按时间节点做好规范性文件的补充报备工作。截至目前,已审核备案规范性文件5件,同意备案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