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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331日,绵阳市市本级及9个县市区3889家(其中含市本级308家)事业单位法人已全面完成2016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完成率达100%

一是启动迅速,登记基数家底清。2016年底,市委编办印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绵编办发[2016]97号),对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的对象、时间、内容、流程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建立需公示事业单位法人明细台账,在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中,将已撤销但尚未办理注销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进行冻结操作,确保了年度报告公示数据准确。

      二是多管齐下,年报公示措施明。针对绵阳市事业单位法人的实际情况,在年度报告工作过程中,采取定期通报、主动对接、个别催办的方式,充分利用“互联网+登记管理”新模式,每天定期整理公示数据,分别在QQ、微信等事登工作群中对已完成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单位进行通报,并督促未完成单位按时提交;充分发挥举办单位的行业指导作用,主动与所属事业单位法人较多的主管部门进行沟通衔接,将年度报告公示工作与目标考核挂钩;充分建立年度报告公示工作预警机制,323日,市事登局首次对还未提交的18家事业单位法人发出预警通知书,确保了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是主动服务,形式审查标准化。做到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相关事项首问责任、审查通知和一次性告知。对上门询问、网络咨询、电话问询的经办人员,一对一给予耐心解释与答复,及时做好填报指导,市县两级登记管理机关坚持对年度报告公示开展形式审查,并及时在绵阳市事业单位在线网站上进行公示,确保事业单位法人年度公示工作高效完成。

      四是纵深推动,后续监管效果实。以年度报告公示工作为突破口,结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跟踪管理,加大监督力度,将公示报送结果记录在案,作为下一步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及全市注销登记工作现场会的有力依据,及时总结游仙、江油、三台等地有效推进的有益经验,确保了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统筹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