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作动态 政策法规 专题专栏 监督检查 资料中心

  一、综合科: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接待、财务、内部审计、资产管理和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办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公文审核工作;拟订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机关目标管理和内部督查,督促重点工作和领导批示的落实;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承担机构编制信息、宣传工作;负责机关党政网、绵阳机构编制网的维护和管理;牵头开展机构编制综合统计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系统业务培训工作。

  二、行政机构编制科:

  负责市级党政群机关,市法院、市检察院机关,科技城党工委管委会和各园区党工委管委会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的拟订、“三定”规定审核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督促落实“三定”规定,评估改革效果;承担行业体制改革涉及的行政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市政府部门所属行政执法机构的机构编制管理;负责全市各级行政编制的总量控制,并拟订分配方案;负责全市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责的审核工作;负责市属(包括园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审核、报批;协调市级部门之间职责分工;承办市级党政群机关,市法院、市检察院机关,科技城党工委管委会和各园区党工委管委会机关,市政府部门所属行政执法机构、市属(包括园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空缺编制和空缺中层领导职数的审核工作;做好市级行政机构编制(含市属<包括园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统计工作。

  三、事业机构编制科:

  拟订全市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及配套政策;贯彻落实全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标准,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编制总量控制和分配方案;承担行业体制改革涉及的事业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市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审核、报批;负责科技城党工委管委会和各园区党工委管委会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调整事项的审核、报批;承办市属事业单位使用空缺编制和空缺中层领导职数的审核工作;做好市级事业机构编制统计工作。

  四、县乡机构编制科:

  拟订县市区、乡镇(街道)(以下简称县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和政策,负责县市区机构改革方案的审核和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方案的备案工作并指导实施和评估;承担省直接管理县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审核县市区副科级及以上行政机构的设置和调整事项;审核县乡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调整事项;负责县市区使用空缺县乡行政编制、空缺县乡事业编制招录(聘)人员的审核、报批;参与全市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协调县市区与市级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指导县乡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做好县乡机构编制统计工作。

  五、监督检查科(政策法规科):

  督查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贯彻执行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负责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执行情况、市级各部门(单位)“三定”规定或机构编制方案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评估;负责开展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预防教育,负责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和“12310”举报电话的受理工作;组织拟订机构编制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承担本系统、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开展机构编制综合性、政策性调研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的拟订及规划建设等工作;参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六、信息与实名制管理科:

  负责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含园区)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含园区)机构编制台账管理及单列(专账)编制管理;建立并维护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数据库;负责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含园区)上下编管理工作;负责对接省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县市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财政供养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统计(年报、月报)及分析工作,并为相关科室及时提供准确的实名制管理数据。

      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为市委编办直属副县级行政机构。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有关法规,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属事业单位和国家、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授权的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县市区、园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依法处理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法规的行为;承办市本级登记管辖范围内的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培训;负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的统计、咨询和网上登记等工作;承担政务与公益中文域名管理的有关工作。